【贾汪动态】贾汪区:列出负面清单 让问责发力
| 招商动态 |2016-09-08
近日,贾汪区制定印发《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重加以细化,以便将《条例》更好地运用到问责实践中去,释放失责必问的强烈信号,做到动真格、敢问责,使问责利器在实践中释放威力,更加锐利。
《实施办法》共23条,结合贾汪区实际对《条例》中的原则性内容,如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进行了扩展和细化。突出政治责任,强化党内问责,覆盖各级党组织,瞄住关键少数,剑指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的不良作风,坚决不手软、不放水,让党政纪双双发力,让党政领导绷紧神经,时刻警醒,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实施办法》列出负面清单,将六类问责情形逐个分解、细化,结合实际,将易发、多发的问责情形进行具体化,以便于操作。如在党的领导弱化方面,《实施办法》结合贾汪实际重点突出了对于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落实不力,在贯彻执行中打折扣、作选择的,在推进经济建设中领导不力,贯彻执行“工业强区产业强区”、加快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等重要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招商引资、产业提档、平台打造、项目建设等工作成效差,未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影响全区在全市考核中争先进位的要予以严肃问责。
同时,《实施办法》规定,受到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的党组织负责人取消该单位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任何形式问责的党员干部,取消当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等。党员领导干部只要出现失职失责,立刻启动问责程序,坚持终身问责,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促使领导干部自加压力,尽职尽责,做到忠诚干净担当。(贾纪轩)
